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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籲修正保險業務員懲處登錄參考標準,以保障勞工工作權
呼籲修正保險業務員懲處登錄參考標準,以保障勞工工作權
中華民國保險業全國總工會(以下簡稱保險總工會)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(以下簡稱保險局)表達嚴正關切。針對保險局於110年6月11日召開研商「業務員所屬公司依保險業務員官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懲處登錄之參考標準暨保險業務員涉有犯罪嫌疑裁量移送參考表」修正案及相關適用疑義會議,保險總工會提出以下意見。
保險總工會張煒如理事長表示,有關保險業務員懲處參考表內容中,另加註懲處參考表為「最低標準」,公司可視情節加重懲處,已違背法律授權,受於公司可(任意)加重懲處,侵害保險業務員工作權益,更背離此次修法「保障勞工」之會議目的,故建請取消最低標準。
另外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懲處標準「撤銷登錄」違反保險業務員工作權,已刪除取消完成修法,敬請仍追朔字110年01月08日適用,以保障30萬勞工工作權益及對政府之期待。
保險總工會張煒如理事長也表示因應疫情過後,網路作業、線上加保是未來必然趨勢,興利大於除弊,敬請 鈞局開放保險業務員線上加保,以保障勞工工作生存權。
中華民國保險業全國總工會
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
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
2021年06月09日